澳洲與台灣共同協商簽訂雙邊互惠的『打工度假計劃』( Working Holiday Maker Program )自 2004年11月1日正式實施。這項計劃係對在台灣的18歲至30歲的年輕人而推出,是一個結合了『旅遊』、『打工』、『短期進修』的三合一簽証,希望年輕人能透過自助旅行的方式來拓展個人的國際觀及獨立性,更能讓參與者深入澳洲,認識澳洲風土民情。而這樣的打工度假計劃同時也可以視個人需求,彈性地調整英語學習、打工和旅遊三方面的時間分配,透過在語言學校學習後,有機會學習獨立、邊打工邊遊玩,體驗真實人生,開廣視野並發掘真正的自我!
申請打工度假簽證一個人一輩子只有一次機會,而且只提供給 18-30 歲的年輕人。
要申請澳洲打工度假簽證,您需要:
‧簽證申請與核發時,您需身處澳洲境外 ( 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除外 )
‧送件當天年齡介於十八至三十歲 ( 年滿十八歲 , 未滿三十一歲 )
‧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
‧無十八歲以下之未成年子女 ( 簽證申請與持有簽證期間皆須符合此項條件 )
‧符合健康及良好品性之要求
‧有足夠財力負擔度假初期所需的費用
‧未曾持有打工度假簽證 入境澳洲
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起 , 若打工度假簽證持有人已在主要城市以外的地區 ( Regional Australia ) 從事至少 3 個月的季節性 ( seasonal work ) 工作,則具備申請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的資格 ( Second Working Holiday Visa ) 。